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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全面启动
时间:2015-10-21  来源:统计局  作者:刘美双 

10月中旬,我县召开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两员”培训暨工作会议,被抽中镇选聘的调查员、调查指导员和县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宗山主持。会议对1%人口抽样调查业务进行了系统培训和模拟操作,对全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标志着我县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全面启动。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国家在两次人口普查年度中期进行的一次重要的人口调查,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能够比较准确地推算人口总量、城乡结构、区域分布、年龄结构、流动态势、消费结构和水平等人口信息,有利于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有利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利于科学制定国家“十三五”规划。

我县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过前期精心准备,自10月16日起正式进入摸底调查阶段,11月1日起正式开始入户登记。此次调查,共涉及我县11个镇、24个村(社区),近2000户、6000余人。本次调查采用调查员直接入户访问,纸介表手工登记与调查员手持终端电子设备PDA现场同步采集数据的方式进行,数据将直接上传至国家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告

2015年第2号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5年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以了解2010年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应登记的人包括:2015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调查小区的人;户口在本调查小区,2015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调查小区的人。

二、标准时点:2015年11月1日零时。

三、入户调查时间:2015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

四、调查方式:调查员入户进行登记,或被调查户通过网络自己填写调查表。调查员、调查指导员入户进行登记时应出示调查员证或调查指导员证。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各级统计部门及其调查人员,对被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必须予以保密。

请社会各界特别是被选中作为调查对象的住户,积极支持配合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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