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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检察:启动“捕诉合一”办案模式 提升办案质效
时间:2018-09-21  作者:陈宏佑 毛婷婷 


为顺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构建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近日,岚皋县检察院启动“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实现一个案件由一个办案组或一名检察官负责到底,提升办案效率,保证案件质量。

“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即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由检察机关内部同一职能部门依法承担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同时履行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为推动“捕诉合一”办案模式顺利开展,该院制定工作方案,整合资源,明确目标,细化职责,成立以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四个员额检察官办案组,分别负责暴力型犯罪、经济类犯罪、未成年人犯罪、职务犯罪等四种类型案件。对需提前介入的,相应办案组派员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因案件特别重大、复杂,涉案人员众多或类案集中移送的,其他办案组协助或直接办理案件。对一般普通刑事案件,按照统一分案规则分配至同一检察官或办案组办理,由该办案组或检察官全程负责批捕、审查起诉及出庭公诉,履行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职责,全案负责到底。

该院启动“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将整个刑事检察各环节的工作明确至同一个检察官或办案组,可以有效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更好地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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