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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文明市民20条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建设幸福美丽家园
时间:2018-10-24 

一、自觉排队不插队。

二、步行走人行道,不闯红灯不随意穿行。

三、进门敲门,轻声关门,乘坐电梯先出后进。

四、着装干净整洁,不穿睡衣拖鞋外出。

五、咳嗽喷嚏转身捂口鼻。

六、带儿童外出不随地大小便。

七、遛狗牵绳,宠物粪便自觉清理。

八、搞好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九、不乱涂乱贴乱画,不私设广告标语。

十、房前屋后不乱堆乱放,不占道经营。

十一、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木。

十二、爱护公共设施,不侵占损毁公物。

十三、公共场所不吸烟,不大声喧哗,不说脏话。

十四、开车礼让行人,不乱停乱放,不往车外抛丢杂物。

十五、邻里和睦,不搬是非,不闹纠纷。

十六、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外出就餐不剩饭菜。

十七、文明娱乐,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赌博,不噪音扰民,不酗酒,不过度劝酒。

十八、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

十九、积极帮助老弱病残和有困难的人。

二十、带头遵守文明市民20条,积极劝阻不文明行为。



                                                                                岚皋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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