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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交警:男子实习期内酒驾 驾驶证没捂热就“飞了”
时间:2019-02-19  作者:翁玲 熊益为 

千辛万苦通过考试,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陕西岚皋一男子因酒驾被交警查获,刚取得驾驶证尚未捂热就 “飞”了。面对处理结果,该男子后悔不已。

2019年2月13日19时50分许,该县公安交警部门在辖区开展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一男子驾驶牌照为陕GJH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朝检查点驶来,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过酒精快速排查仪检测,该男子涉嫌酒驾。民警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经检测该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驾驶人唐某,23岁,系该县城关镇人,在家与亲朋聚会时喝了酒,准备去城里办事,怀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上路,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民警在对其证件信息核实时,发现他持有的C1机动车驾驶证与所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不相符,且驾驶证目前还处于实习期内。

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驾驶准驾车型的相关规定。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0条、第93条第1款第3项,民警依法对唐某处驾驶证记24分,罚款1500元。由于唐某驾驶证仍在实习期间,实习期内一次性记满12分,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驾驶证。经过民警细心说服教育,唐某认识到自己酒驾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性,面对处罚结果,唐某悔不当初。

岚皋交警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春节期间,亲朋好友聚会较多,难免推杯换盏,酒精会影响人的正常意识,酒后驾车非常危险,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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