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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小事”莫小视
时间:2019-04-02  作者:刘松 


近日,媒体报道了因公殉职的云南省大关县纪委监委女干部王秋婷扶贫事迹。为村民找水源,劝回辍学小姑娘,帮贫困户卖蜂蜜,给困难学生捐赠衣物……王秋婷在帮扶工作中,时时不忘关心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点滴困难,总是尽己所能把件件“小事”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从而赢得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被追授为“云南省三八红旗手”。 
     一个个“小作为”里蕴含着对群众的“大关切”。有些涉及群众安危冷暖的具体问题,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看来或许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对一名群众、一个家庭来说可能就是十分迫切的大事,甚至恰恰就是压倒一个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日积月累就会汇聚成强大的力量。然而,在脱贫帮扶工作中,仍有少数干部没有厘清“小”与“大”的关系,要么偏执地认为自己不是领导干部,没有能力去办引资金、跑项目、发展产业等“大事”,而投入精力去解决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又不能从根本上使群众摆脱贫困,于是眼高手低,“大事”办不了,“小事”不愿办;要么认为做好群众关心的柴米油盐类“小事”劳心费力不说,还不易被外界知晓,也难以出成绩,于是专挑那些看得见的、能出彩的“大事”去做。
     事实上,群众最讲实际,也最重感情。是真贴近群众还是走过场,是诚心为民办实事,还是虚头巴脑,他们一眼就看出来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若带着急于贪“大”求成的心态帮扶,一味地迷恋于上大项目、搞大工程、发展大产业,而不对接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甚至对关切群众冷暖的“小事”熟视无睹,就难以让群众感受到实惠,干群关系也会在一次次的“不拘小节”中变得疏远。 
     群众“小事”莫小视,一枝一叶总关情。扶贫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越是看起来无足挂齿的小事,往往越浸透着老百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帮扶干部,在为群众谋划好管根本利长远的“大事”的同时,也应多从群众关心的小事入手、细处着眼。把一件件“小事”做实做到位,让群众有真切的获得感,就是对群众最大的帮助,也是干部莫大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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