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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五严禁”狠抓干部作风纪律
时间:2019-05-13  作者:彭蜀秦 

为进一步强化转变干部作风纪律,切实解决全县干部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纪律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组织纪律观念差、工作效率低等突出问题,岚皋县坚持挺纪在前,坚持做到“五严禁”,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严禁上班期间脱岗。要求全县干部坚决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旷会。各镇严格执行周五签退周日签到制度,严禁干部在工作日内“走读”,禁止在帮扶工作期间擅离岗位。县镇纪委实行全过程监督,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予以严肃问责。

严禁拖拉“作业”。为确保县镇两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如期完成,该县结合实际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实行县镇党委班子成员、各局级机关、脱贫攻坚工作队长为各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各党委班子成员实行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工作机制,县镇纪委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经提醒不改正的予以严肃问责。

严禁自行其是。要求全县干部坚决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服从大局不独断,凡是与脱贫攻坚有关的工作要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为重点,不得违背决策不听安排。

严禁出工不出力。县镇两级纪委按照重点工作安排,倒排时间节点直接深入工作队核查工作进度,对在工作期间发现出工不出力的个人进行责任倒查,既查工作队的监管责任,又查个人的工作责任。始终坚持把执纪问责贯穿于整个脱贫攻坚全过程,加大监督力度,对脱贫攻坚行动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严肃追责。

严禁掩盖问题。对报喜不报忧的工作队伍予以严查,一经发现与事实不符情况予以严肃追责。

为将纪律执行到位,该县要求各级党委班子成员要率先带头示范,各镇要充分履职到位,脱贫攻坚“四支队伍”要尽心竭力,每名干部要恪尽职守,以攻坚克难的决心治慵、治懒、治散,确保全体干部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增能力、提效率、正风气,推动全县各项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有力有效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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